因應國土計畫施行南市經發局加速輔導民間報編產業園區審查作業

2024-02-05 16:26 顏大堡 記者

【本報記者顏大堡台南報導】國土計畫法將於明年5月1日施行,現行區域計畫法也將在同日停用,屆時,將造成尚未取得「開發許可」的工業區、產業園區開發案遭駁回,重新依國土計畫法相關規定送審,對此,台南市政府經發局啟動「關懷作業」,透過專案列管、縮短補正期程等規劃,以協助申請人合乎國土計畫相關期程規範。

經發局長林榮川指出,產業園區的編定從土地勘選、可行性規劃報告、開發許可審議等階段,需要相當時間的時程,基於國土計畫發佈期程及相關行政作業審查程序,有關民間報編之可行性規劃報告,預計最後收件期限為今年6月30日,並將自5月1日起,將補正期限縮短至2個月,期間未完全補正之文件將再給予10天的補正期,申請人務必抓緊時間,備妥相關申請文件,並於期限內完成補正,避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市府都發局指出,國土計畫法施行後,現行區域計畫法也將在停用,導致目前審議中或尚未提出申請的開發案,若未能在明年4月30日前取得「開發許可」,所有開發案將遭「駁回」命運,呼籲業者務必把握最後期限,依相關規定完成可行性規劃報告、開發許可申請等程序,避免心血白費。

林榮川表示,目前經發局審議中案件共計有11處民間報編產業園區,其中5處可行性規劃報告已取得原則同意,目前刻正辦理開發許可審議中,另6處正積極加速辦理審議中。呼籲業者為避免未能在期限內取得「開發許可」,導致開發案遭「駁回」命運,業者應加速相關作業,在取得「開發許可」後,再依國土計畫法相關規定規劃開發內容,如此才能事半功倍。

因應國土計畫法施行在即,南市經發局將加速輔導民間產業園區報編合乎國土計畫相關期程規範。(記者顏大堡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