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生力軍近8成支援 高市警只有仁武分局?
【本報記者劉能賢高雄報導】高雄市警察局只有仁武分局?還是,南部多一個「仁武市」警察局!上週,有21位剛畢業警專生,被分發到高雄市警局各分局服務;結果,將近80%,有16位,卻要去支援仁武分局!暴露出長期員額配給不公,部分單位敢怒不敢言,市警局恐爆發茶壺裡的風暴!
該事件還被網友做梗圖,顯示出仁武分局轄區範圍,涵蓋高雄市大部分人口精華區,幾可媲美一都規模,還被戲稱三線一分局長,應升級成三線二局長,這樣員額自然會補足。
在2021年仁武分局即已爆出,人員不足的窘境;時至今日,相同的問題,卻依然存在!如此,該單位的相關leader,雖不是用雞腿換來的,但是,管理能力恐有進步的空間,要不然,就是編制的制度面有問題!
據了解,原本協調保大支援該分局,卻因某些原因暫緩,才改由新報到警專生支援,不過,卻造成其他分局人力更加吃緊;總的來說,勤務需要支援,不外乎人口稠密,或區域治安的特殊性考量。
根據《警察勤務條例》第8條,第一款提到,人口稠密或郊區治安特殊區域,因應設備警力需要,得免設分駐所、派出所,將勤務人員集中,編為勤務隊(組),輪流服勤。
仁武分局需要支援,恐是這原因,只是要其他分局支援,理由可能過於牽強,因為《警察勤務條例》第3條提到,警察勤務…以行政警察為中心,其他各種警察配合之。
《警察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一款裡明確指出,保安警察派駐地方執行職務時,兼受直轄市、縣(市)長指揮監督。而且,第一款,第一項提到,保安警察…對當地警察機關居於輔助地位。
第二項說,保安警察與當地警察機關基於治安或業務需要,得互請協助。第三項點出,保安警察協助配駐地方警察行政業務,應受當地警察機關首長之指導。
以上顯示出,支援對象似乎以保五為首選,不過,卻因主管上司不同,而難以執行,變成需要轉向同上司的保大,協調支援,但是,似乎又有難言之隱而作罷。
這樣,是否可用《警察人員獎懲標準》第6條、第7條的第一項,或是,第8條的第二項來討論的空間!
不過,問題要根本解決,還是要從制度面去著手,最直接的就是,中央將員額如數補齊,不過,眼前來看,似乎不可能達標,這樣就要退而求其次,在市警局的總量上,做乾坤大挪移!
有熟悉警界生態的人建議並舉例,如果仁武分局需要多20人,就直接在組織編制上,保大挪減20人,仁武增20人,只要市府同意,再向銓敘部報備即可。
第二,挪移並不是一步到位,而是先從保大退休的,遇缺不補,及暫停派任到保大的員額,而新到職的警專生,便可直接派任到仁武。
這樣,預估只要2至3年內,即可完成員額挪移的目標;只是,三年官兩年滿,期間換主官還會延續嗎?或是,屆時還有人力不足的問題,恐怕就要檢討單位主官,適任性的問題了。

網友做梗圖,仁武分局轄區範圍,涵蓋高市大部分人口精華區,三線一分局長應升級成三線二局長等級,這樣員額自然會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