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警一分局員警積極查察,尋獲18年撤尋失蹤人口。
【本報記者吳金輝台南報導】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德高派出所警員黃鈵閎、羅傑等2員於日前夜間執行巡邏勤務,在轄區內路口,見一男子騎自行車遊蕩,形跡可疑,遂上前盤查,驚見查詢證號顯示「死亡註銷」,經詳查後竟是失蹤長達18年之撤尋失蹤人口,而且已遭法院宣告死亡。
查獲撤尋的男子「阿龍」(化名)現年約47歲,於18年前因故離家後杳無音信,被警方尋獲之際,阿龍才知曉已被母親報案列為失蹤人口,且因失蹤滿7年,經法院宣告死亡一事。
「阿龍」離家後,以撿拾資源回收為生,四處以公園、街頭為棲身處所,隨身並無任何證件。員警尋獲當日即聯繫社工並協調安置事宜,「阿龍」表示其母居住高雄,經詢問「阿龍」是否願意返鄉回家!「阿龍」表示覺得對不起母親,也希望能返家與母團聚並回復身分。
經員警告知「阿龍」母親尋獲一事,母親又驚又喜,希望能儘快與兒子見面,惟因其母年邁獨居、行動不便,黃員秉持同理心及為民服務精神,主動積極協助母親聯繫少年及家事法院、戶政事務所等相關單位辦理身分回復事宜,希早日促成「阿龍」與母親團圓,並由警一分局協助安排「阿龍」踏上回家的路途,母子一見面,兩人便激動落淚,並相當感謝警察的協助與幫忙,「阿龍」也答應母親會儘快搬回家與母親同住。
終於在上(11)月,法院判決裁定撤銷「阿龍」的死亡宣告,並回復其身分,陸續也至相關機關辦理國民身分證及健保卡等證明文件,「阿龍」也已經搬回高雄住家與母親同住,尋找新工作,開始展開全新的人生。
警一分局長方國璽表示:民眾的切身之事,就是警察的大事。對於失蹤人口查尋工作,均秉持民眾立場,以同理心及愛心,主動協助並關懷,利用各種管道、線索,積極展開協尋,彰顯並力行「身在公門好修行」的服務精神。

德高派出所警員黃鈵閎,協助於18年前因故離家後杳無音信,報案列為失蹤人口,現今讓其母子相認團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