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交通局統計今(110)年1~8月交通違規記點吊扣案件共計2,241件 違規有記點 嚴重者吊銷駕照

2021-12-02 19:55 黃緒勳 記者

 【本報記者黃緒勳台南報導】台南市政府交通局統計今(110)年1~8月交通違規記點吊扣案件共計2,241件,局長王銘德指出,駕駛人交通違規有記點,嚴重者吊銷駕照,交通局提醒駕駛人遵守交通法規,以免受罰造成日常生活的不便。

 王銘德表示出,交通違規容易引發交通事故,為建立正確交通安全常識,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違規行為除處罰鍰外,也針對部分違規樣態實施記點,點數依危害程度分為1點至3點,若半年內累計違規記點達6點以上者,須吊扣駕照1個月及參加道安講習,1年內經此吊扣2次,再受違規記點者,將吊銷駕照。

 交通事件裁決中心主任何梅錦表示,許多民眾都忽略違規記點的處罰,這項交通違規記點已經實施多年,為加深駕駛人對規定的認知,除製作宣導文宣及推出【交通違規有記點】RAP說唱影片外,並透過各種管道跨機關合作加強宣導。

 何梅錦表示,台南市汽機車駕駛人被記點的違規主要為轉彎或變換車道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記1點)、闖紅燈(記3點)、紅燈右轉(記3點),其中常被忽略的是紅燈右轉,如果在沒有指向號誌的路口,紅燈時右轉視同闖紅燈,目前跟闖紅燈一樣需記3點,只要半年內2次紅燈右轉被取締,就得吊扣駕照一個月,特別提醒駕駛人一定要留意,以免駕照遭吊扣。

 何梅錦說,裁決中心另提醒若半年內已被記點達6點收到駕照吊扣裁決書後,請於規定期限前,攜帶有效駕照正本、身分證正本及印章至應到案處所(裁決中心)辦理吊扣,並參加道安講習,逾期繳交駕照者須吊扣駕照2個月,若仍未到案將註銷駕照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