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阿扁紙袋案 分局長遭記過處份 地方人士紛表不平

2021-09-15 17:22 吳金輝 記者

【本報記者吳金輝台南報導】 日前台南市政府警察局針對前總統陳水扁住處被放置不明牛皮紙袋案,而轄區警一分局長,遭台南市警察局記過處份,台南市各界地方人士,皆對其處份紛表不平。

有關陳前總統其台南市東區住處,遭放置不明牛皮紙袋案,轄區第一分局東門派出所受理報案後,雖立即展開偵處,保全證物送驗,並調閱大樓住處監視系統展開偵辦,惟於偵辦過程中,第一分局未依三線系統(重大刑事案件要初報、續報、結報)報告警察局,亦未適時向陳前總統說明案件之偵辦處理進度,致讓陳前總統心生疑懼,雖台南市政府警察局,已調度刑警大隊跟鑑識中心全力支援第一分局偵辦本案還原事實真相,並且加強陳前總統的住所及人身安全維護,但警一分局長卻因此遭記過處份。

凃禎和律師說,有鑑於刑法第245條偵查不公開,對於證據的搜查、關鍵的要點中,包含證據具體的內容均不能對外公開,若凡事都向報案當事人說明報告偵辦的過程與進度,何來偵查不公開之說,事後執法人員會不會因此而涉及洩密罪也不一定。

 

 

遭不明人士放置紙袋,前總統阿扁心驚驚(翻攝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