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迄今台南共開出拒絕警方攔停稽查900張罰單

2021-06-24 20:00 地方

【本報記者黃緒勳台南報導】台南市從109年迄今共開出拒絕警方攔停稽查900張罰單,台南市政府交通局局呼籲市民切勿拒絕警方攔查逕行逃逸,小心事後收到更高額罰單。
   
 台南市政府交通局局長王銘德表示,為維持交通秩序及行車安全,警方會規劃勤務攔查取締交通違規,但常有民眾為躲避攔查加速逃逸,尤其是機車騎士利用機車高機動性調頭離開。

 王銘德表示,其實警方早已記錄車牌號碼,會在事後逕行舉發「不服攔檢稽查逃逸」的罰單,直接寄送車主,反而罰的更重,還需接受吊扣駕照不便。

 王銘德說,交通局提醒駕駛朋友,如遇警方執行勤務攔查時,駕駛人依法有配合義務,如確有違規行為時,更應配合受檢,千萬不要心存僥倖加速逃逸,以維自身及他人交通安全。

 交通事件裁決中心主任何梅錦說,駕駛人如違規,經執行交通勤務的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人員予以制止,仍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可處罰新台幣1~3萬元罰鍰,並且吊扣駕照6個月;五年內再犯者處新台幣3萬元罰鍰,並吊扣駕照1年。經統計台南市此類違規案件於109年度計舉發668件(機車544件,汽車124件),110年度截至5月底止計舉發232件(機車176件,汽車5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