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距離注意事項」 公布第一階段柔性勸說 第二階強制處分

2020-04-01 19:44 commons4 總編

 【本報記者林錫智報導】新冠肺炎疫情擴大至全球大流行,為降低社區感染風險,指揮中心昨天公布「社交距離注意事項」,並分兩階段鼓勵社會大眾保持社交距離。

第一階段為柔性勸說,建議民眾避免出席展覽會、體育競賽、演唱會等近距離接觸之社交活動,也應避免進入與維生無關之娛樂等性質之場所。並建議人與人之間,在室內應保持1.5公尺、室外保持1公尺之距離,若雙方正確佩戴口罩,則可豁免社交距離,但處於擁擠、密閉之場所仍應佩戴口罩。有較高機率近距離接觸,無法有效維持1.5公尺社交距離的場所,則業主應停止營業。

第二階段將採強制處分,除醫療、執行公務、維生等必要性活動,其餘非必要性活動,特別是娛樂活動,均在禁止之列。必要性活動亦須維持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之社交距離。與他人間若雙方均正確佩戴口罩,仍應保持至少1公尺之距離。

降低風險!指揮中心公布「社交距離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