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2新聞版面
2024-03-21
【記者陳順成高雄報導】高雄市稅捐稽徵處即日起至9月30日止,開始執行113年度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針對免稅土地、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及農業用地等進行查核,以維護課稅資料之正確性,並遏阻逃漏稅捐。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地價稅是由稅捐機關依稅籍底冊核定課徵,而土地使用情形與地價稅核課息息相關,因此該處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工作期間,清查人員會佩帶識別證實地查核土地使用情形與課稅情形是否相符,請納稅義務人給予協助配合,若造成不便之處,亦請民眾見諒。查核結果不符減免、特別稅率及課徵田賦規定者,會另以書面通知土地所有權人。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提醒納稅人,已核准減免或按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倘土地使用情形變更,致原適用原因、事實消滅時,土地所有權人應於上述原因發生之日起30日內,主動向土地所在地之稅捐處申報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以免經稅捐機關查獲,除追補應納稅額外,並處短匿稅額3倍以下之罰鍰。
高雄市開始清查113年度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