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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台南辦理113年度備選國民法官抽選。(記者黃緒勳攝)
【本報記者黃緒勳台南報導】《國民法官法》已於112年1月1日上路,目的在於在審判過程中加入各行各業的經驗與想法,讓法律和專業對話,促進公民參與。為利台灣台南地方法院後續辦理國民法官法庭,台南市政府民政局15日辦理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抽選程序,抽出9000位備選國民法官。
國民法官抽選程序由民政局長姜淋煌主持,並由台灣台南地方法院庭長陳本良、台灣台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董和平及律師公會律師李汶宜共同見證,抽選程序採系統隨機抽選,並透過同步網路直播方式辦理,以確保這次國民法官選任程序公正、公開、透明。
姜淋煌指出,擔任國民法官須具備以下資格條件:凡年滿23歲(計算至113年1月1日),且於臺南市設籍滿4個月的國民,都符合資格。截至篩選基準日(112年9月14日)止,符合擔任國民法官積極資格國民共計1,517,813人,依據台灣台南地方法院估算結果,113年度備選國民法官需求人數為9000人。
姜淋煌表示,國民參與審判制度,使得判決擁有更全面的視角,反映國民生活經驗與意見,更可提升司法透明度,增進國民對司法的瞭解與信賴。相信國民法官制度在大家不分彼此、齊心合作的共同努力之下,能夠順利推動,讓民主審議及多元價值深入每一位國民心中。
姜淋煌說,民眾對於國民法官制度推行與實際審判程序,可能尚未完全理解。因此民政局與地檢署羅瑞昌檢察官合作,分區宣導勤走基層;自年初開始於台南市37區走透透,目前已完成14區的宣講,期待持續完善司法制度,廣納公民共同參與,打造一個更值得信賴的政治共同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