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敢揪出不肖廠商水污染 獎勵金最高400萬元

2021-11-25 15:38 鍾春蘭 記者

【本報記者鍾春蘭桃園報導】為促使全民參與監督,透過民力協助,鼓勵市民及公司內部員工勇於檢舉水污染違規事實,遏止不法業者污染河川行為。桃園市自105年來通過「桃園市檢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案件獎勵辦法」,已有許多勇敢的環保從業人員與員工揪出不肖廠商的水污染行為,自106年至11010月底止成案共37件,總核發金額共計新台幣4044,910元整,而其中一間公司經環保局查獲排放有害重金屬,經告發裁處新台幣6494,400元罰鍰,檢舉獎勵金更高達1298,880元,成為桃園市第一件突破百萬的水污染檢舉獎勵金案例。

 

環保局長呂理德表示,檢舉人需出具真實姓名及真實聯絡方式,透過書面、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網路等方式提出事證,檢附精確的違規對象名稱、地址或可確認位置之描述、違規時間或時段、違規的照片等證據。成案裁罰並繳交罰款達10萬元以上經審核通過者,檢舉者就能領取獎勵金。發給獎勵金的額度分別為:現職員工檢舉自家公司,獎勵金採計罰鍰金額50%為上限;屬放流水超標限值5倍以上、繞流、稀釋、處理設施與設備功能不足、未維持正常操作、注入地下水體或排放於土壤等情節重大且嚴重污染水體,獎勵金採計罰鍰20%為上限;違規行為非屬上列情節的一般性違規,獎勵金採計罰鍰10%為上限;除獎勵辦法規定外,針對屬情節特殊或重大之環境公害事件,每案最高獎勵金為新臺幣400萬元,揪出不肖廠商偷排污染行為全民一起GO

 

環保局呼籲,關心水環境的市民朋友只要具名檢舉,符合獎勵條件者就能拿獎金喔!檢舉污染還能保護生活環境,請民眾多加利用免付費24小時報案專線0800-066666、環保局陳情檢舉專線03-4626508,接獲報案後立即派員前往稽查,共同打擊污染犯罪,維護清淨的水水桃花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