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周春米力推跟騷法三讀

2021-11-19 17:02 陳明道 記者

【本報記者陳明道屏東報導】跟騷法三讀,周春米感性喊話:不再有下個受害者。經過超過三年的立法折衝,《跟蹤騷擾防制法》昨日在立法院正式三讀通過,是台灣性別友善環境的重要里程碑。一路力推跟蹤騷擾防治法的立委周春米,也在三讀後感性喊話告慰今年四月屏東凶殺案的受害者,也發願希望這部法的通過,能讓台灣不會再有下一個因為跟蹤騷擾行為的受害者。
    周春米表示,在上一屆立法院就有許多跟騷法相關的討論,當時的法案名稱是叫《糾纏行為防制法》。然而,當時行政單位、各黨團、與民間團體之間,討論過於發散,無法凝聚共識,最後並未完成立法程序,導致社會安全的破口一直無法有效防堵。今年四月在屏東再次發生因為跟蹤騷擾的憾事後,跟騷法再次引起各界的重視,也讓各界意識到立法的迫切性,整個立法的共識才得以凝聚。
周春米認為,台灣近年來發生數起跟蹤騷擾,衍生成全國皆知的殘暴殺人案件,社會大眾普遍期待政府可以完成立法,防止類似情形不斷上演,使公權力可以適時介入以完整保護被害人,強化防治性別暴力。這次三讀的條文,將跟蹤騷擾行為犯罪化,完整保護被害人的利益。
    周春米說,今天早上也接到屏東凶殺案受害者先生的來訊,他向周春米說,跟騷法早該跟上時代腳步通過,因此雖然有些內文內容,執政黨及在野黨尚無一定共識,但還是希望先求有再求好盡速通過跟騷法。也真心希望太太會是最後一位受害者,希望太太不是白白犧牲而是幫助到更多需要的人。
周春米表示,過去警方缺乏書面告誡、保護令、預防性羈押等等的工具來阻止這起憾事的發生。而這些預防的工具,這次都被納入了修法的範圍內,未來跟蹤騷擾行為的被害人向警方求助時,警方將有相應的武器與權力應對。而如果當事人持續有相同的行為出現,被害人提告之後也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如有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的情形,則可以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希望透過這次的立法,能夠阻止未來憾事再發生。

 

跟騷法三讀,周春米(左)感性喊話:不再有下個受害者。(檔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