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衛生局加強口罩稽查 守護市民藥物安全

2020-09-21 19:26 黃潔 記者

【本報記者黃潔台南報導】為杜絕非法口罩於市場流通及保障民眾醫療器材安全,甫上任的南市衛生局長許以霖親自參與稽查,衛生局表示,9月5日起針對日前輿情報導不合格口罩品項加強稽查,至9月17日稽查219家次,皆未查獲不合格產品於轄內藥商、藥局等通路販售。

 

市長黃偉哲曾提醒民眾,今年9月24日起生產的國產平面式醫用口罩應於口罩本體上標示「MD」及「Made?In?Taiwan」的雙鋼印,但同年9月23日以前製造的無雙鋼印醫用口罩仍可賣到109年12月24日,市民如在這段期間於合法藥商局,有可能購買到標有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的無雙鋼印醫用口罩時勿緊張。呼籲醫用口罩屬於醫療器材,不具有藥商或藥局資格不得違法販售,如經查獲依藥事法可處3萬元以上罰鍰;一般口罩更不可宣稱醫療效能,違者依藥事法可處60萬元以上罰鍰,如冒用其他業者的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恐已涉刑事責任。

 

衛生局呼籲業者,藥商不得買賣來源不明或無藥商許可執照者的醫療器材,違者依藥事法可處3至200萬元罰鍰,藥商局業者購買醫療器材務必確認供應廠商資格及認明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藥商機構查詢可到衛福部網站查詢。

南市衛生局長許以霖帶隊稽查口罩,並現場查詢醫療器材許可字號。(記者黃潔攝)